內容:
一、第二次關係人會議表決同意重整計畫,決議情形(依公司法第303條及第305條規定說明表決結果):
1. 有擔債權組經票決結果同意權數:6,994,589,180權,佔總權數:79.40%;同意權數超過法定權數,
有擔債權組表決同意通過重整計畫。
2.無擔債權組經票決結果同意權數:28,148,080,411權,佔總權數:82.56%;同意權數超過法定權數,
無擔債權組表決同意通過重整計畫。
二、本重整計畫於107年7月3日經關係人會議可決,107年10月15日經台灣台中地方法院裁定
認可,107年12月10日經台灣台中地方法院裁定確定。 |